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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每个地方的百姓一样,城里一旦发生动乱,街上这些黑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家里跑,或者往周边的建筑房屋里躲。
就我们身后这家饭店,就有不下百人躲了进去,但是没过多久之后,这些人又重新冲了出来,手里拿着笤帚,棍棒,平底锅等物件,朝着事发地点跑去,从那些人的表情和眼神来看,似乎都是去参战的。
“哇,全民皆兵,真是了不起!”花之女由衷地赞叹道。
玛伊卡细声说道:“幸亏闹事的不是我们,否则面对这样的百姓,我们是开打好还是挨打好呢。”
在一个犯罪事件爆发如同家常便饭的地方,每个人都会有几手自身防卫的本事,曾经尼克斯军团一度禁止风沙城的所有百姓使用刀具武器,连菜刀也要经过严格审查,但是犯罪率并没有得到控制,后来是苏普路奇当参谋长时反其道而行,废除了这道禁令,并且大力鼓励风沙城的百姓学一些战斗技巧来防身,虽然犯罪事件的发生频率同样居高不下,但是,伤亡事件却再渐渐地减少。
因为每个人都能打,所以犯罪者在作案之前也得考虑得万分周详才行。打个比方,一匹野狼跳进羊群之中,那么羊群只能任其宰割,但是这只野狼跳进哈士奇的队伍中,它就不见得能讨到什么便宜了。
每个政策都不是万全之策,肯定有利有弊,但对于风沙城来说,全民皆兵肯定比较适合这里的民情。
我们跟着那些黑人一路赶去,但见前方有一座占地面积十余亩的大公馆。虽然不过是上下两层,但在这风沙城中,算是相当有气派的了。
这是风沙城的物资运转中心,其职能就是风沙城与其他城市进行货物运输的一个中转站,同时,玩家也可以在这里存放自己的物品和金钱,对。说白了,这在玩家眼里就是一座仓库。
此时,通往货物运转中心的路上已是人山人海,本地的居民们扛着家伙,没有一个有惊恐的表情,就算有表情我也看不清。
就在这时,前方忽然一阵巨响,几道火柱窜起,妙嫣惊呼一声:“是火的魔法!”
紧接着空中飞来一只金光闪闪的鹰。一个俯冲扎进前方的人堆,引起一阵骚乱,再飞向天空之时,那只鹰抓着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距离较远。我无法看清那个平民此时是否已经被吓傻,但是他依然在努力地挥着他的平底锅,朝着老鹰的腿上猛击。那只老鹰长啸一声。忽然,脚下那人被他一扯为二。
在这个游戏世界行走那么久,头一回看到这么残忍的画面,花之女惊叫道:“是精灵,刀锋鹰!”
这一下,那些奋勇先前保卫家园的人们终于一些颤抖了,他们停下了脚步,因为攻击他们的,正是他们敬仰的勇士,传说中的勇士。
忽然人群开始后退。越退越快,他们的脸上终于漏出了恐惧的神情,朝前方看去。只见一人骑着一匹火红的战马,手中提着一杆长矛,踏着人群而来,被踩死踩伤者不计其数,马上那人,名字已经是血红色的,旁边还挂了一个骷髅标志。
马上那人皮肤黝黑,却是个黄种人,他一边挥舞着长矛,一连挑翻七八个平民,高声笑道:“痛快,痛快!今天是我玩这个游戏以来最爽的一天。”
西柚多怒道:“王8蛋,还有没有王法了!”她几步一跨,迈到街道的正中央,提起两面大盾,正想要自己的力量将这人拦下来,当时在安格纳斯堡,西柚多便用这种方式掀翻了安格纳斯少爷的马车。
但是,马车不过是普通的交通工具,而眼前这个人却是个骑士,骑士乘坐战马之时,本身就带冲锋效果,与战士的“霸体术”是相冲的,如果西柚多的力量并没有绝对高过这个骑士,被撞飞的几率一样很大的,同样身为骑士的该隐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他火速赶到西柚多身后,一掌抵住西柚多的背,说道:“两个人的霸体术,才能万无一失!”
西柚多身材矮小,躲在人群里不已被发现,那个红马骑士撞开人群,陡然发现路中央有个盾卫,要勒马已是不急,如果撞上去,马背上的人非得飞个十几米不可。
那火红战马着实不是凡品,一抬前蹄后腿一蹬,竟从西柚多和该隐的头顶跃了过去,即便是该隐的坐骑,也做不出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来。
不过跳起来也未必是件好事,杰西卡和鹰眼早就已经等着这一刻,一左一右,在街旁守了好久,就在那人于空中停留的这两秒钟不到的时间里,马背上那个人已经插满了箭,战马一着地,他也翻下马来。
舞泽添噌地一声将就剑抽出来,说:“砍了这个混蛋!”她奔到那人面前,举起剑来就看,就在这时,头顶忽然有一阵劲风吹过,那只刀锋鹰呼啸而来,毒甜心叫道:“队长,趴下!”
那只鹰翅膀展开,足足有三米多长,而且它身上的羽毛就像是刀子一样,叫它刀锋鹰一点也没有错,它的翅膀噌到街旁的房屋,墙壁上的刮痕就像刀砍出来的一样。我将手中的太刀瞄准刀锋鹰的头投掷了出去,只不过刀锋鹰速度太快,没有扔准,太刀插在了鹰脖子上。
瑟布琳娜急道:“喂,我的剑你就这么用的啊?”
没等她说完,我闪到空中,一手抓着了刀柄,个人认为,盗贼的众多技能当中,这种突袭技能是最帅的,在战斗中也是最有效的。
我一个翻身跨到老鹰背上,手腕一拧,太刀来回搅动,那只刀锋鹰必定快活不了,而我的hp也在不停地下降,因为他的羽毛也同样扎伤了我,也幸亏这精灵攻击不带痛觉。否则我现在便能体会蛋疼的感觉了。
我说:“混蛋,身为精灵,居然攻击平民百姓,精灵界怎么会有你这种败类!”
那只刀锋鹰翅膀一阵,陡然调头,整个身子上下颠倒,朝原路飞了回去。我一只手紧握着刀,一条手臂牢牢地圈着老鹰的脖子,以免被这老鹰甩下去。当然,这样一来也加速我掉血速度。
这只老鹰连做几个翻身动作,停到了物资运转中心的门前,我一看周围,已经有十几个人把我围住。
其中一个又黑又胖又矮又挫的家伙,手中提着一根几乎有他两个人高的法杖,在空中一挥。刀锋鹰瞬间消失了,他是巫术师,自然害怕我宰了他的精灵,因为精灵一旦死亡,短时间内是无法再次召唤的。
那个黑胖子怒道:“好大的胆子,连我的精灵你也敢打。”
旁边一个脖子里带刺青的家伙一指我。说:“杀死胡洛达的肯定也是他!”说话这人头顶上飘着一个水晶球,想必也是他。
胡洛达应当就是刚才那个红马骑士的名字,这样的人。舞泽添她们肯定是不会轻易放过的,而我眼前这几个人就以为他们的同伴是我杀的,把所有的怒气全部集中在了我的身上,每个人的眼里似乎都可以蹦出火来。
忽然,一人惊呼了一声,说:“不好,是他,那晚我们就看见过他,他是……他是……那个bug!”
旁人惊道:“bug?什么bug?”
先前说话那人说:“就是那个尾戒!”
“什么!”
十几个人同时惊叫起来,又一人说道:“十几个人一起动手。否则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们亡!”
旁边那个黑胖子先前气势凌人,现在却开始打退堂鼓了:“可是。他的攻击带痛觉,我们怎么和他斗啊?”
一个手持两把大斧头的汉子说道:“我们只能拼一拼了,难不成坐等他砍我们吗?”
人群中一个狙击手叫道:“不错,我们和他拼了!十几个人打一个,就算是再怎么难的boss也打得到了吧?”
我冷笑一声,说:“这样你们今天就可以见识到我的实力是多么的恐怖了!”
率先冲上来的一个狂战士和一个盗贼,我压根就没放在眼里,冰柠檬在托斯塔纳群岛误打误撞升了那么多急,我的各项数据已经远远地超出了所有的玩家,这种斜眉歪眼,气场和街边混混无异的杂碎,我起码可以打十个。
我让过从头顶劈来的板斧,太刀直接削在那战士脸上,转身又在那盗贼腰间砍了一刀,那两人倒地翻滚,一个捂脸,一个捂腰,惨呼不止。
叫了几声,两人忽然愣了住了,一个问另一个:“你疼吗?”
另一个说:“不疼啊!”
“那你叫什么?”
“我看你在叫,我就情不自禁地跟着叫啦,那你又叫什么?”
“他的刀几乎剖开了我的头颅,虽然不疼,但也很恐怖啊!”
一听这话,剩余的十来人忽然精神抖擞:“什么?不疼?看来尼克斯军团的情报也未必的是正确的嘛!”
“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我们就把这个bug给消灭了!”
“说的对,十三个打一个,我就不信我们还能输了!”
这些人忽然就生龙活虎起来,这时我明白,他们并不是怕我,最关键的原因还是怕疼。
这时,我身后忽然走来几人,我们的大队人马来了,大家齐刷刷地站成一排,除了冰柠檬在后方给那些受伤百姓治疗,其余人都参战了。
我笑了笑说:“不好意思,现在是十三对十三了,你们觉得你们还有几成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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