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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新日暮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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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新日暮公会

    蓝剑心也没有紫月的消息,看来那傻妞并没有回来过蓝月城,得知情况郑峰也说不得上失望,对于紫月如今的行踪,他只是随口问问。只因那傻妞太傻太天真了,他只是有点好奇罢了,说是吉人自有天相,他更认同的是傻人有傻福!

    该问的都问完后,郑峰带着爱丽丝离去,只是两人开门离开办公室时,却忘记将斗篷盖回上去,外面众多女佣兵目睹郑峰后,简直就吓呆了,这一金一银,一大一小,不正是当下帝国内传得最为火热的大英雄!?

    被一群女流氓用如狼似渴的眼神盯着,郑峰顿时感觉到阵阵恶寒,这才意识到身份暴露,不等那群女佣兵反应过来,抱起爱丽丝就夺门而出,逃之夭夭。

    一出蓝海月色,大街上满是平民,顿时有人喊道:“孩子他妈,快出来看啊,你猜我都看到了些什么?”

    郑峰抱着爱丽丝飞奔,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二百,看到他们的人不仅自己要看,而且还呼朋唤友一起来看,丈夫呼唤妻子,妻子呼唤儿子,儿子喊上邻居家的小伙伴,小伙伴又喊爸妈,一传十,十传百……

    不一会儿,整座蓝月城的人都知道,郑峰出现在蓝月城,纷纷跑出家门,将大街围堵得水泄不通,拼命的往前挤,就像看看传闻中大闹黑龙帝都的郑峰,是不是长有三个脑袋,六条手臂,不然怎会妖孽如此,据说十多条巨龙都不能将其拿下!

    “大哥哥,我们又被当成猴子了……”爱丽丝小声的嘀咕道,受欢迎是很不错,但受欢迎过头了,却会成为一种困扰。

    郑峰总不能对这些好奇的老百姓出手,看见前后皆被围堵,已无退路,生怕又有人会献上他讨厌的菊花,郁闷道:“牙!”

    毛茸茸的小脑袋从他怀中转了出来,牙在满大街路人围观下恢复原形,载着主人御空而逃,见到独角金虎的出现,那些百姓更加肯定郑峰的身份,哗然一片,议论四起。

    来晚的人纷纷愧恨不已,就很自己为啥蹲茅坑要擦屁股,若省去擦屁股的时间,说不定就能赶上目睹郑峰离去的最后一幕了。

    朗朗晴空,飘渺云层上,牙脚踏四色火焰,极速飞行,郑峰看着下身那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幸好这次逃得快,没有被缠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郑峰现身蓝月城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开来,特别是与之相邻的叶落城。天龙帝国的人都认为,郑峰的下一站恐怕就是叶落城,但出乎所有人预料,叶落城却迟迟没有郑峰的身影,哪怕帝都天龙城也不见其影踪。

    ……

    离开蓝月城后,郑峰冷静下来,道:“牙,下一站是帝国西部!”

    “喵~~~”牙叫唤了一声,情绪有些兴奋,帝国西部对她而言,有着特别的意义。

    盖娅则完全相反,摆出一副懒散至极的态度,对一切爱理不理,还特别交代郑峰,见到玛娅后要是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她也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

    郑峰自然明白盖娅的意思,对于那不知道算不算是威胁的威胁,他答应了下来。

    盖娅想要的是玛娅为地元素精灵部落而努力,而并非为她一个人而努力,所以才千万百计与玛娅撇清关系。从另一个个角度看,这就是盖娅对玛娅的惩罚,等到将来若有一日,地元素精灵部落在玛娅的孕育下,兴起繁盛,盖娅或许才会原谅玛娅,与其相认吧……

    一周之后,郑峰出现在天龙帝国西部这片贫瘠的大地上,西部荒漠没有所谓的四季区分,终年处于高温,除了一些海拔其高的山峰,可以说永不见雪。特别是日暮大裂谷附近的地带,温度好比天然火炉,只是靠近外围就有四五十度,更别说是峡谷内部。

    数年前郑峰离开日暮城,日暮大裂谷中的虎王虽然愿意与人类和解,让城中百姓放下心中一大重担,没有了虎王带兽屠城的威胁。如今这座新终于恢复一些生气,帝国东部的大商也与日暮城建立起了经济交易,城门处来来往往的车队,总可以看到上面有着各个商会的标记。

    进城后,郑峰带着牙去了一间餐馆,点了一大桌的美味佳肴,满足牙那看起来娇小,实际上却是异次元空间的小肚子。

    饱餐之后,郑峰步行在日暮城大街上,突然想起唐明那个可怜的家伙,那家伙当初追求自己公会会长女儿不成,还被坑到这座敌视佣兵的日暮城,不知现在如何?

    心血来潮,郑峰带着小丫头按照记忆中路线,来到日暮佣兵公会,却发现这里早已物是人非,竟改成了鞋店……

    郑峰记得他离开之时,城中百姓已经开始接受佣兵,原本还以为日暮公会或许能有些起色,想不到如今回来,唐明和公会都已经不在,莫非后来又出现了什么变故?

    在郑峰示意下,爱丽丝进到鞋店,向老板问道:“叔叔,请问这里之前不是日暮城的佣兵工会吗?还有一个满脸胡渣子的红发怪大叔,他现在去哪里了?”

    鞋店老板是个中年大叔,国字脸,长得平平无奇,但还是和善,看见爱丽丝这个身披斗篷的奇怪小孩,也没有询问什么。

    “你们离开日暮城也有一段时间了吧,在一年多前日暮公会就搬了。”

    鞋店老板对郑峰说道:“如果你们想找唐会长,去市中心吧!到时候只要随便问一下路人,应该就能找到日暮公会了。”

    “搬了?”郑峰有些好奇,看来唐明混得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不堪。

    第一,从鞋店店长的称呼上便可得知,想当年,唐明这个满脸胡渣子的大叔在日暮城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存在,结果现在居然被百姓称为‘唐会长’,这在从前根本不敢想象!

    第二,日暮城如今开始复苏兴起,这种时候地价肯定非常昂贵,被各个商会争夺,说是寸金寸土也不为过,特别是市中心这种黄金地带,更是如此。新日暮公会居然可以建在寸金寸土的市中心,已经说明了很多事情。

    细心的郑峰单从这两点上,便可以判断出,唐明这个记忆中的邋遢大叔,现在似乎混得相当不错!

    “谢谢叔叔~”爱丽丝乖巧的和鞋店店主道谢,之后郑峰按照店主所说,来到日暮城市中心,这里的人流量明显的增加了数倍,随意向路人询问,那路人果然知道日暮公会所在,替他们指了出来。

    郑峰来到新的日暮公会,大门之上悬挂着一块崭新的牌匾,为百年沉木,上面雕刻着‘日暮公会’四字,字形铿锵有力,笔画入木三分,就算不懂书法的他也能看出这块牌匾上的刻字,必定出自于大师之手。

    回想第一次看到日暮公会大门的情形,郑峰和爱丽丝都忍不住发笑,当时满大门的烂菜、臭鸡蛋和番茄还记忆犹新。

    现在日暮公会,不时有佣兵进出,门庭若市,随着人流进入,打量一番,工会内的装饰并不奢华,却有种沉稳之感,郑峰他们见识公会众多,这里也只能算是中等,不过只要对比一下曾经的日暮公会,立刻就会觉得这里高端大气上档次~

    郑峰和爱丽丝在公会里并不起眼,佣兵工会本就算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在公会中不以真面目示人数不甚数,特别是某些想发布‘特殊’任务的委托人。

    ......

    Ps:感谢书友‘eps1992’的打赏和提神醒脑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