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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道夫和大家又一次的跳了起来,到了洞口侧耳倾听。声音传来的地方,可不是在下面的镇上,而是在有点距离的山上。
菲利克斯将大拇指伸进了嘴里,弄湿后翘着拇指伸出洞外:“顺风。。。是在你们来的那条路上,他们应该还有五公里左右就到了!”
“快快快!”鲁道夫立即喊道:“拿上必要的东西扔在马背上,立即就走。”
为了让他们追不上,六个人分成三组朝着三个不同方向逃命。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如果六个人对付一二个血族,也许还有取胜的希望,对方是六个一起倾巢出动,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鲁道夫飞快地将食物和被垫、武器扔在马背上,其余的锅碗瓢盆重的东西全部留下,一边扎紧一边道:“明天太阳出来后,我们全部回到这里,尽量选有水的地方走,如果能找到小溪小河,就淌着过去。”
尼古拉斯和以利亚一组,以利亚帮着尼古拉斯递东西、往马背上装,猛地提出一个建议:“尼古拉斯身材一个要顶二个,马驮不动我们两个,要不程和他一组吧。”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弄好东西了,两个人飞快上了马,同骑一匹。菲利克斯好似对刚才的话置若罔闻,对着鲁道夫道:“明天在这里集合,我们先走了,祝你们好运!”说完扬鞭策马,让马以中速在林子里穿行,方向正前。
以利亚还正用期盼的目光看着鲁道夫,虽然尼古拉斯体型很大,可越是大的体型,此时却并不占优势。如果能和能力显然很强的鲁道夫在一起,活下来的希望会更大。
鲁道夫站在马边,微微蹲下,双手相互交错地叠在一起形成马凳,对着程千寻道:“程。快上马,没时间了。”[]亡灵阶梯238
先上马再说,程千寻撩起裙摆,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只脚接着鲁道夫的帮忙上了马。
鲁道夫用最快地速度上了马后,拉起缰绳,对着以利亚道:“程和尼古拉斯不熟悉,不知道彼此优势在哪里。你们两个老队友还是搭档吧,以尼古拉斯的力量和你的智慧,一定能逃过去。明天见!”言下之意。他与以利亚也不熟悉。
鲁道夫扔下他们就往山上策马而去。
鲁道夫并没有抛下她。虽然以利亚能力不怎么样,可相比起来,无论体力和脑子,都应该比她强些。程千寻心中含着感激。双手紧紧抓着马鞍,将马镫给了鲁道夫。而鲁道夫一条手臂勾着她,只用一只手拿着缰绳控制马的方向。他故意以“z”字型,碰到山上的小溪时,更是踏水走上一段,让水流带走他们留在地面的气味。就听到狗叫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但还在跟着。而且为了追上其他人,他们的队伍也分开了,狗叫的声音很远都有传来。
也不知道绕了多少路。马累得鼻子里“呼哧呼哧”发出响声,速度也比刚才慢了许多。经过一片稍微树叶稀疏的地方,鲁道夫不时抬头看了看『露』出来的夜空。
“还有三个小时就天亮了!”鲁道夫嘀咕了一句,他用腿蹬了蹬马肚子,可马太累了。速度依旧。
这些马毕竟不是千里马,也不是什么汗血宝马。它们晚上需要睡觉,今晚被颠倒了时差,一刻不停地绕着山跑着,当然会累。
“喻~”鲁道夫呵斥了一声,拉了下缰绳,马停了下来。
停在了一棵大树旁,鲁道夫几乎是命令地口吻:“程,爬上去。”
马已经累了,再下去两个都会死,也许鲁道夫要将她扔在这里了。程千寻在鲁道夫的扶着下,颤颤巍巍地爬上了树。
鲁道夫微微抬头嘱咐道:“我走了后,你再往上面爬一段,越高越好。如果他们追到这里了,你千万不要发出声音,连呼吸也最好屏住,他们的听觉应该非常好。等到天亮了,如果我还活着,一定回来找你。如果我回不来,那么你自己回到树洞去。”
程千寻点了点头:“好的,你也要小心。”
鲁道夫看到她脖子上的大蒜:“把大蒜扔给我,他们鼻子也很好,你最好什么味道都没有。”
于是程千寻将大蒜扔了下去,鲁道夫将大蒜掰开,掰成一片片的,一路走一路开始不时扔下一二瓣去,他骑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林子的黑暗中。
不是鲁道夫要将她扔下,而是不得不这样。马跑了半个晚上,已经累了,她又不会骑马,将她留在这里反而可能能活下去,否则两个人一起死。鲁道夫还故意弄出装调味用的大蒜口袋破了的假象,一路走一路扔,就是为了吸引那些狗和血族的注意。[]亡灵阶梯238
又用力往上爬了一段,几乎要到顶了,将自己藏在了树杈上,如果有人从树下经过,哪怕抬头看,也未必能看到她。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狗叫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平静,这样心跳得不会那么快,而且呼吸也可以缓慢一些。待会儿还要屏住呼吸呢!
很快的,该来的终于来了。二三条黑『色』的猎犬一路狂奔而来,走到树底下嗅了嗅后,只短暂的停顿了一下,继续往鲁道夫骑马而去的地方继续边叫着边追赶。
可后面并没有马蹄声,程千寻躲在树杈上,不敢出声。猎犬过去后,只见二条影子象闪电一般的飞驰而来,猛地在树下停留下来。
是两个人,程千寻的心一下就跳快了,明明知道不应该,但当面对危险时,任何人都会如此。她屏住呼吸,抱着树枝,努力保持自己真空状态。
树下的人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是谁。此时夜风一阵吹过,将树枝吹得摇晃起来。程千寻体重轻,所以爬上了比较高的树杈上,越高的树杈越是细,摇晃得越是厉害。
这就跟坐在海盗船上的感觉差不多,还不戴保险的。程千寻吓得抱着树枝,咬着牙忍着快要跳出胸膛的心脏。
树下的人幸好没有发现她,狗在前面继续边追边叫着,两个人就快得象化为一道光,朝着狗叫的方向追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人的速度能达到这样的快。。。哦,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也不是亡灵,而是血族!
风终于停下了,狗叫的声音也远去了,熬过一劫的程千寻长长吐出一口气,她伸出手抹了下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真的好惊险刺激。
怪不得没有马蹄声,他们的速度已经比马都要快,可以很容易地追上猎狗。这是怎么样的对手,相比较,吸血鬼猎人的唯一优势就是白天有阳光,所以当知道对手来了的时候,他们趁着黑夜先下手为强。
正在这时,两个黑影以简直令人咂舌的速度,“嗖嗖”地在树干上蹦跳穿越,只一眨眼的功夫,其中一个就站在了程千寻半躺着的树枝上,眼睛在黑暗中发出野兽一般的亮光,很是渗人。
还是被发现了!猛地一惊,程千寻吓得不轻,一个不稳,尖叫了一声后,从树枝上摔了了下去。
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不死也残废了。可对方好似不想让她摔死,只觉得身体一紧,一条健壮的手臂勾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都搂在了胸前,随后轻轻地落在了下面的一根较大的树杈上。
脚底站稳了,对方才放开了她,就站在她不到二步远的地方看着她。
程千寻吓得颤颤巍巍地抬起头,但看清对方容貌时,顿时一愣,是斯内德。而另一条身影也飞了过来,站在了同一根树枝上,是戈登。
月光从树枝顶部照『射』了下来,一阵夜风吹过,将树叶吹开,皎洁的月光微带斑驳地照在了三个人身上。
斯内德和戈登的皮肤象雪一样的白,月光照在上面甚至能发出淡淡的银光,他们的头发都长到后背,象贵族一般用丝带束缚好,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贵族一般的小礼服,让他们象罗浮宫中画上人物一般,而且更加有着特殊的气质。他们的目光炯炯有神,身材高大、容貌英俊,目光中含着智慧、也带着一种让女人心醉的忧郁。身上带着威胁和死亡,产生了异样的美。
是的,是一种美,死亡的美丽。。。这就是血族,是高于人类,以人类为食物的种族。
他们正站在跟前,微微低头看着她,简直让她无法直视。
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必须死了一组、另一组才能胜出。规矩定死了,以目前的情况,吸血鬼猎人会处在被打局面,那么她早晚都是个死。
斯内德抬起了手,轻轻地扶在了她的脸上,他的手不似以前那么温暖,而是感觉如同山中的夜风般微带寒意。血族和人类不同,他们的体温可以很低。
程千寻站在不动,她知道她根本就逃不了,不要说二个血族,哪怕斯内德和戈登任何一个人还是普通的人类或者亡灵,她都不是对手。
心中的忧伤油然而生,带着无奈和伤感地道:“我不会怪你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