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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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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站在族人中间,云川自觉不自觉地就高人一等。

    没错,就是高人一等,这与他的身份无关,只跟能力有关。

    在母亲的部落中,有能力的人总是会出头的,就算不出头,族人们也会帮他出头,就像母亲,就像他在部落中自然占据了高位是一样的。

    在这方面,野人并不是野人,而是一个个极为聪明的裁判者,他们能用最朴素的视角判断出谁必须要干活,谁可以不干活。

    在部落中,每一个人都要干活,每一个人都要战斗,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不干活光吃饭。

    除非这个人不干活却能给大家创造出更多的食物才成。

    云川毫无疑问就是这么一个人。

    远处的桃树已经泛红,大地上也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碧沉沉的河水开始上涨,有时候还能从河水看到零星的冰块。

    当然,还有零星的尸体。

    河水里的尸体比正常人大的多,也就是所谓的巨人观。

    这个模样的尸体应该在河水里浸泡了很长时间了。

    所以,云川可以肯定,在大河的上游,正在发生一场战争。

    一具尸体停留在了回水湾附近,几条鲶鱼正在啃咬尸体,在河水的掩护下,鲶鱼推动了尸体,那个尸体好像活过来一般。

    云川仔细的观察着尸体,没有打搅鲶鱼进食,这是一具没了一条胳膊的尸体,一条鲶鱼正在啃咬断口处,就好像他的胳膊又长出来了一般。

    尸体没什么看头,是一具男人的尸骨,一如既往地丑陋,死后呈现出来的巨人观模样,反而像是把他打扮了一下,让他原本扁平的脸变得立体了一些,也比活着的时候更好看了一些。

    这些不重要,云川看的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胳膊的断口处,虽然这里被鱼啃咬的不像样子,即便如此,云川依旧能看的出来,创口整齐,这个人的胳膊是被刀子砍掉的。

    石斧没有这样的能力,只有金属武器才有这样的本事。

    想到金属武器,云川就没来由的想到了那个带着青铜剑的轩辕。

    平原部落因为去年的那场洪水没了饭吃,那么,以轩辕的智慧他绝对想不出除过抢劫之外任何可以帮助族人的办法的。

    抢劫集市不过是他应急的一种方式,抢劫丘陵野人部落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

    因为是冬日的缘故,浮尸没有腐烂,只是被泡成了巨人观,这样的尸体,在水中至少泡了十天的样子。

    也就是说,十天前,在这条河的上游,发生了丘陵部落与平原部落之间的战争。

    用竹竿把尸体推到河道里让他继续旅行,云川就没来由的想起那个被他毒死的没鼻子的男人。

    云川很肯定,那个人那么聪明,一定是轩辕派来探路的探子。

    既然如此,就说明,轩辕来丘陵部落不仅仅是要抢夺物资,还有劫掠这里的野人给他们当奴隶的想法。

    毕竟,那么大的一场洪水,他的部族人口一定损失惨重。

    阿布今天捕捉到了很多鲶鱼,他们好像更喜欢这种肉很多,油很大的鱼,唯独云川对这东西没有半点兴趣。

    以前,人们总说杞人忧天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其实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实都是智者。

    就像云川能通过一具尸体,再连接自己以前得到的一些消息,相互印证之下,就基本得到了轩辕迟早会来到自己部落的消息。

    所以,钢铁的冶炼再也不能等了。

    铁沙不经烧,一捧铁沙倒进坩埚之留下一点铁水,而杂质实在是太多了。

    云川一遍遍的刮掉杂质,以至于两百多斤铁沙,最后只弄出来了一个七八斤重的铁条。

    铁条很脆,掉红砂岩上就摔成了七八块,云川把这块铁继续放进炉子里烧,还让阿布带着五六个少年疯狂的用竹筒往炉子里打气。

    炉火熊熊,铁块再一次融化,依旧出现了很多杂质。

    炼铁的过程云川重复了四次,才得到了一块品质稍微好一点的生铁。

    下一次,就要开始炒钢了,云川不知道能不能成,他手头的东西实在是太欠缺了。

    把坩埚里也不知是铁水,还是钢水的液体倒进了沙模里,一柄云川常见的刀的模样就出现了。

    等这柄刀冷却下来了,云川抠出这柄刀,在竹子上砍了两下,还没有开锋,刀上就多了几个凹坑……这仅仅是砍竹子而已。

    云川失望至极,将这柄刀丢在红砂岩上就回到了他的红宫。

    因为,下雨了。

    烟雨笼罩了大地,世界成了灰蒙蒙的样子,透着一股子寒酸的意味。

    雷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像是来自远古,河对岸的大象不肯离开,听到了雷声,也跟着“嘟嘟”的叫唤。

    一群群的蚂蚁钻进了黏在地上的人皮,它们吃光了人皮里面的肉,却把人皮独独留了下来。

    雷声终于从远古回到了现在,“喀嚓”一声,在红宫的头顶炸响。

    “今天应该是惊蛰!”

    云川把头从床上抬起来,懒懒的对躺在他对面的阿布道。

    “什么是惊蛰?”

    “冬天就要过去了,第一声雷响起,地里的虫子应该活过来了。”

    “知道了,今天是惊蛰。”阿布起身,在红宫的墙壁上用炭黑描绘了一条闪电,然后在闪电下边又描绘了几条蛇一样的虫子。

    又一声惊雷在红宫上方炸响,云川忍不住缩缩脖子,没有咒骂老天爷。

    他觉得自己当初烧草地,烧山,烧海岛的行为,足够让雷公把自己劈死了。

    “咔嚓嚓”又一声惊雷在云川耳边炸响,随即,窗户边上亮如白昼。

    应该是闪电击打在红砂岩上了。

    云川不敢出去,怕被雷劈。

    春天的第一道雷就来劈自己很正常,在干了那么多的坏事之后,云川有这个心理准备。

    部落里的少年们已经从小老虎变成了鹌鹑,自从小狼跳进云川怀里发抖,野牛趴在云川床下低着头,别的族人也不知怎么的,就开始往云川背后躲,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等最后一个人躲在云川背后的时候,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老鹰捉小鸡的队形,云川就是那只母鸡。

    而此时的云川早就被这些人从床上挤下去了,再挤下去,他就要离开红宫了。

    云川没有什么不满的,自己既然是部落的老大,那么,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危险的时候,他自然要第一个上的。

    云川有这种当老大的自觉。

    雷暴很快就过去了,也该过去了。

    带有正电荷的阴云,与带有负电荷的阴云相遇,就会打雷,等能量释放没了,也就没有雷可以打了。

    不再打雷了,部落里的少年们也就不害怕了,还有人鼓噪趁着火没灭,可以增加一顿饭,还说他饿得很。

    云川是一个大度的人,已经忘记了这些人刚才把他推到雷暴最前沿的行为,准许他们再炖煮一锅鲶鱼汤。

    天亮的时候,小雨依旧下着,空气清新的让人沉醉,这是氧离子太多的缘故。

    这种清新的空气云川一点都不稀罕,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种好空气早就闻厌烦了,与此相比,他更想闻闻他那个世界里的雾霾。

    出门之后云川忽然发现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变成了斧头的模样。

    为什么这么说呢,完全是因为他的那柄刀融化了,刀头那个地方不平坦,有一个小小的凹坑,刀融化之后一部分就汇聚到了那个凹坑里,好好地一柄刀,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把斧头。

    这是一柄丑陋的淡蓝色斧头,淡蓝色应该来自于雷电。

    云川举起这柄丑陋的斧头砍了一下竹子,竹子没有被砍断,斧头弹了起来,云川看了看斧头锋刃位置,结果,没有开刃的斧头没有任何痕迹。

    云川抬头想了一下,就明白了,雷电融化了刀子,因为有雨,在快速凝固过程中,等于给这柄斧头淬了火。

    云川单手举着斧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另一只手挠挠下巴,眼中满是疑惑。

    难道说古书中说每当有神兵利刃出世的时候,真的会有天象来应答吗?

    不管是怎么回事,云川觉得自己终于还是有了一柄神兵,在这个蛮荒世界终于有了一点武力上的依靠。

    有春雨,所以火场里的竹笋正在猛长,春笋的味道很好,云川不愿意放过,所有的少年人都被派出去挖竹笋,独独留下阿布帮他摇砂轮磨斧头。

    斧头的毛边,飞刺被完全清理干净干净之后,一柄闪闪发光的斧头就出现在了云川的面前。

    这柄斧头如果放在后世,估计能卖二十块钱,可是,现在,当云川一斧头就砍断了一根竹子且毫发无伤后,阿布就疯了。

    现如今,族群里有太多,太多没被烧死的竹子需要修理了。

    有了斧头之后,他的工作热情极度的高涨。

    云川瞅着疯狂干活的阿布若有所思,看来,更高,更快,更强这样的要求,放在这个时代也是合适的。

    同时,云川弄明白了一件事,上一次,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其实已经是钢刀了,只是炒制的次数不够,如果多融化一次,那柄刀就能淬火,最后成真正的钢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