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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六道斋
夜叉王所说的糟了,是因为联想到冥耳原名叫猫耳,加之楼阁中看到的浮雕,回想起来浮雕中看到的所谓的“豹子”极有可能是猫,而蜀王尸解楼也可能与那些怪猫有着密切的联系,否则怎么可能会在机关重重的蜀王尸解楼中来去自如?也许冥耳崇拜的图腾就是猫,而那些怪猫是冥耳真正的主宰,所谓的冥耳首领仅仅是一个傀儡,他泄露这么多秘密的同时,猫群出现了,这样说他的下场……
“那个男孩儿恐怕凶多吉少了。”夜叉王深吸一口气,看着车窗外,租车的这种方式比较冒险,但相对安全,至少车内只有他们四个人,不会担心对话会被其他人听到。
“不管怎样,我们现在都得先找到那个况老板。”胡顺唐说,眼前已经能够看到机投镇宠物市场。
机投镇这个地方多年前属脏乱差聚集地,在胡顺唐就读大学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这里的很多传言,垃圾桶内吸毒致死的女人,半夜蹲在电线杠下只剩半截身子还在爬动的残尸。这里和当年位于几个主要路**界的青龙场一样让人害怕,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只是经过多年的整顿和警方的大力打击,这里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平静了许多。
胡顺唐将车停在停车场内,放眼望去,密密麻麻停放的车辆中没有高级车辆,多数以面包车、皮卡为主,某些车子上还能看见装动物的铁笼,应该多数属于这里的生意人,就算在空旷的停车场内,都弥漫着一股子动物和猫粮、狗粮的怪异气味。
四人下车后,站在宠物市场的大门口,向着男孩儿所说的南面走去,没有走多少绕路就找到了那个挂着“六道斋”牌子的店铺,铺子招牌还打着某个牌子的猫粮、狗粮的广告,装修得古色古香,除了宠物所用的相关物品、食物之外,还兼卖一些动物形状的手工艺品,可店铺里却十分冷清,门可罗雀没有一个人来光顾,只是在店铺中一台电脑后,坐着一个留着长发的中年男子。
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对视一眼,让莎莉抱着刚睡醒的彭佳苑进去,去看笼子里面关着的那只小萨摩耶狗,两人蹲在那伸出手指去摸萨摩耶的鼻子,中年男子也不说话,也不询问,只是面对着电脑,看样子应该是在看电影电视剧之类的。
“况老板在吗?”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走进去。
中年男子举起手来,也不应声,不知道是在表示老板在,但我不是,还是其他的什么意思。
两人走到电脑桌前,看见男子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头也不抬地问:“买啥子?”
“我们找况老板。”胡顺唐又重复了一遍,而长发中年男子依然是问那句话。
夜叉王不耐烦,一拍桌子,等中年男子皱起眉头来看着自己时道:“买阎王刃!”
“断货唠,你们留个电话,来货唠我通知你们。”中年男子低下头,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真的不知道阎王刃是什么东西,亦或者不想搭理他们,胡说几句来敷衍。
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对视一眼,转身拉着莎莉往外走,中年男子也不阻拦,刚出门就迎面碰到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胖子,这种温度下,胖子竟然只穿了一件背心,外面简单套了个棉马甲,手中抱着刚泡好的方便面,还捏着两根粗大的劣质火腿肠。
胖子扫了夜叉王与胡顺唐一眼,进了铺子,见莎莉和彭佳苑在逗狗,赶紧放下东西对她们说:“不好意思,不要摸不要摸,别个已经给唠定金,下午就来取!”
说完,胖子对电脑后面坐着的长发男子说:“陈二娃,起来!看锤子啊看!还在看!老子喊你帮忙看着店,不是喊你来看电视剧勒!”
长发男子虽然起身,但眼睛还落在监视器上:“这个写交警勒电视剧《命脉》好看,还是有点搞笑。”
“搞笑个锤子,滚滚滚,回切看自己勒。”胖子将那个长发男子给轰走,自己坐下来吃着方便面,嚼着火腿肠,还不时抬手去擦汗。
看来这个胖子应该是况老板。胡顺唐重新回到铺子里面,夜叉王则站在铺子门口留心着周围。
来到桌子前,胡顺唐用手敲了敲桌面道:“况老板。”
胖子抬头,盯着胡顺唐,大概是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的姓名,擦了擦嘴道:“有何贵干?”
“冥耳、阎王刃。”胡顺唐说了两个词,心想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胖子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赶紧起身,双手在裤子上擦了擦,那模样激动不已,又伸出手去紧紧抓住胡顺唐的双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胡顺唐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也不好问什么,就等着胖子那半张开的嘴巴能说出几个字来,没想到胖子松开手,打开矿泉水瓶子,狂喝了几口,又抹去汗,凑近胡顺唐低声说:“我以为组织早把我给忘了!”
胖子的口音此时变了,从四川话变成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完这句话后,胖子把头缩回去,刚缩回去一半,又凑过去,满口都是方便面与火腿肠的那股怪味,熏得胡顺唐想捂住鼻子,那胖子却不以为然,激动地浑身都在颤抖,说道:“我都准备了好多年!真的!你们相信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放弃过训练!”
没有放弃过训练?胡顺唐盯着那胖子的一身肥肉,真想不出这家伙除了训练自己吃那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之外,还做过什么有用的事情,眼下必须说点什么,至少让这胖子远离自己。
胡顺唐略微向后方退了半步道:“况老板全名叫?”
胖子听完不停地眨着眼睛,很迷惑的模样,反问:“你们……组织……都……都忘记我叫什么名字了?”
“那个……”胡顺唐本想解释一下,但想着胖子的这种表现,说这些话,估计是冥耳多年没有联系过的一个人,把自己当做是冥耳的联络者,所以异常激动,也许说破了对方反而不信任自己,于是道,“只是想确认一下,仅此而已。”
“况,两点水一个兄,不是胸部的胸,是兄弟的兄!”胖子正色道,“全名叫况国华!国是国的国,华是中华的华!”
况……国华?这个名字好耳熟。好像在某部什么电视剧中男主角就叫这个,胡顺唐一时没想起来,但这个无关紧要,立刻又问道:“带我们去找阎王刃。”
“噢,对对对,你们让我这么多年来隐姓埋名其实就为了这个,我知道,清楚明白!”胖子况国华一点头,浑身的肥肉都在颤抖,夹杂着汗水,看起来就像是一块刚从冰箱中取出来放在烈日下的冻肉,极其恶心。
胖子转身向里屋走去,走了两步又回头来对胡顺唐恶心地眨了眨眼睛道:“让你们看看这些年我的成就!你们会吃惊的!进来!”
胡顺唐冲着铺子门口的夜叉王咳嗽了一声,夜叉王转身进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叮嘱莎莉道:“把孩子带好,小心转眼就被人给抱走了。”
莎莉应声,可夜叉王似乎还不放心一样,走到铺子门口将推拉门上的牌子翻过来,换成“暂停营业”,又将推拉门给关上,这才放心地走进里屋。胡顺唐和况国华看着都觉得奇怪,胡顺唐奇怪是夜叉王对彭佳苑的关心有些“过分”了,而况国华则奇怪这四个人的“组合”,两男两女,其中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进屋后便问:“还有个孩子?是干什么的?”
“和你没关系。”夜叉王冷冷地说,环视着里面那间四处都放着笼子的房间。
况国华明显是有些害怕夜叉王,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故意轻轻咳了一声,哼着小调将一堆箱子一个个移开,胡顺唐要帮忙,却被他婉拒,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客气得不行,同时还拿了冰冻的饮料出来给胡顺唐与夜叉王,两人担心有诈,并没有喝。
“这些年我可是担惊受怕,那件事之后,我就一直躲着,我这宠物店里面几乎什么都买,就是坚决不卖猫!那东西太可怕了!”况国华吃力地独自搬动着那些箱子,不知道想做什么。
猫?胡顺唐与夜叉王对视一眼,接着问:“为什么?”
“为什么?”况国华反倒觉得胡顺唐这样问很奇怪,“你难道不知道那件事!?”
“知道又怎样,还不是过去了。”胡顺唐故意引况国华将那件事说出来。
“99年呀!你们忘了?音乐学院那位教授被猫分尸的事情!”况国华说到这身子还抖了抖,“当时安排我在百脑汇卖碟呢,出事的时候,我是离那里最近的一个,于是立刻赶到现场,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但我站在旁边的小楼上还是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个小花园中的情景……”
说到这,况国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在胸口上擦了擦,谁知道那里的汗水更多,只得抬手在那甩呀甩,胡顺唐和夜叉王都不由自主往旁边退了好几步。
“满地都是血,还有大块大块的不知名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内脏,总之是尸体抬走了,但其他的东西还在,太可怕了,后来晚上去现场的兄弟回来后,告诉我,真的是那些猫干的,好像是因为那教授多管闲事。”况国华说到这吞了口唾沫,抓起胡顺唐没有喝的饮料,打开后大口大口灌着,好像刚从沙漠中走出来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