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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钱是不行的,不就几十块钱的事嘛。”老头使劲挠头,好像枯燥般的长发间藏着几只虱子似得。
“要我说,其实这里的女人还是很不错的,敬业jing神和专业度在全国都能排的上号,至于长相嘛,虽然总体上来讲不高,但也会偶尔出现几个极品的。唉,想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老头仿佛有一肚子的话要对孙子书说。
孙子说终于有了反应,扔根烟给老头,堵住老头的嘴:“我说老人家,你做生意就应该好好的做,至少别老是跟我说话分神,刚刚那几个路人一看就知道兜里有个千儿八百,也是愿意掏钱买几句吉利话的主。你老缠着我,我顶多再给你十块钱,值得你费那么多唇舌吗?”
只见老头安静的听孙子书说完,轻轻叹了口气,真的回到自己的摊位前盘腿坐下,闭目养神了片刻,自言自语的缓缓说:“没有欢喜命的人,很多都觉得自己是天神下凡;可真有这欢喜命的人呢,却又都不相信自己有这好命,唉,可惜啊……”
孙子书没再理会算命老头,打电话跟阿狗说他在红灯区外面的狂人酒吧里等。大约在一个小时后,阿狗才匆匆赶来,孙子书已喝掉三瓶啤酒抽掉小半包烟。本来是来跟阿狗说正事的孙子书忽然不想说正事了,跟阿狗聊起学生时代的光景,两人都是感慨万千。
当回忆在他俩的脑海里铺陈开来,是很难说停就停的。
镜头倒转,回到那个美好的年代:
今天是星期六,室友们一大早就都跑出去玩了,留孙子书一个人在寝室里玩无聊的电脑。中午孙子书图方便也图便宜,就花了五块钱买桶泡面加一根火腿肠吃了。稀里哗啦的吃完后,必然觉得没饱,可兜里只剩十块钱,离下个月爸妈打生活费还有两天的时间,十块钱熬两天刚刚好,否则得饿到内出血。
所以为了抵饿,孙子书拿起书桌旁的《金瓶梅》,仔细阅读。这招是他早就学会的。上高中哪会儿,有一次听老师说某某文人以汉书下酒,孙子书就琢磨着那这读书岂不是有饭菜的抵饿功效?所以后来有一天,当他把吃饭钱都没有节制的胡乱花掉后,导致自己没钱吃饭的时候,他就试着去看书。
果然!古人诚不欺我也。
自此,孙子书就习惯了在饿的时候去看书,也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只不过他所看的书大多都不是《汉书》之类正儿八经的书,而是那些演义小说啊,世情小说之类的。室友嘲笑他要搁在古代,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只敢偷偷在被窝里握着chun-宫图撸管子的超级废物书生。孙子书不以为意,笑着反驳说,就算是,那我也是个有文化的废物,比你们一个个文盲高尚多了。
事实证明,有点文化的废物比纯废物的魅力还是高那么一些的。这也没有辜负那句俗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随时随地能拽几句文出来,确实能够让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们刮目相看,继而投入怀抱,再随你上床…不过如果你钱包里没钱,时间久了,你再有才再能拽文,也是留不住小姑娘的。毕竟和听你拽文比起来,还是去逛各种消费场所、想买啥就买啥的恋爱方式更加吸引女人。
翻了两个多小时的《金瓶梅》后,孙子书在寝室里翻箱倒柜了好一会,终于从阿虎的抽屉深处搜刮到两根两块钱一包的大前门烟。观其颜se可知,这两根烟至少已经在柜子里待了三天,颜se发暗不说,抽起来更有种非常没口感的chao湿味。不过孙子书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有的抽就不错了。
寝室里的人都有藏烟的习惯。比如说某人新买了包烟,拆开后必然会抽出两三根来藏在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剩下的,就整寝室人一块抽了。这个方法说起来还是孙子书最先发明的,因为不管是一包烟还是一条烟,只要放在寝室随处可见的位置,那就一定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消逝,最后等到没烟的时候,几个爷们就只有愁眉苦脸的坐在一起哀叹:他妈的怎么这么快又没了?又?没?了?我擦!
还是点子不少的孙子书一语解开这道比高等函数还难一些的问题:以后谁买烟,谁就先拿几根藏起来,没烟的时候,至少买烟的人自己还有的抽。
后来,这个办法确实让烟的消耗速度减慢了一点点,可是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不管谁把烟藏的多么隐秘,只要一个没注意,就很容易被兜里没钱没烟的其他人将烟找到,然后抽掉。
无解了…
不过这个提前藏起来的方法跟某些聪明的男人是一样的,一拿到工资就把一部分交给老婆保管,以免自己大手大脚到最后,一毛钱不剩。提前存起来,以控制自己的消耗开销。这在心理学上叫啥定理孙子书忘了,不过叫啥定理不重要,只要他把这个定理的jing髓记住就行。
好比今天,要不是阿虎藏的这几根烟,孙子书很可能到室友们回来前都没烟抽。那样的话,他估计等不到室友们回来他就会从烟缸里拣烟屁股,或者是拿草稿纸卷点茶叶抽……
连着抽掉两根,孙子书留下最后一根夹在耳朵上,继续看金瓶梅。以孙子书的独特品味来讲,当然得看无删节版的。是仈jiu年齐鲁书社的崇祯刻本,发行时出售对象都只是专门的文学研究人员,一字未删。
看书的时候时间总会过的很快,一低头,再一抬头,也许大半天就过去了。
正看到第九十三回《王杏庵义恤贫儿金道士娈yin少弟》里金宗明捅敬济后-庭-花那一节:‘他把那话弄得硬硬的,直竖一条棍,抹了些唾津在头上,往他粪门里只一顶’。孙子书惊得差点把书掉在地上,狠狠的吐了口唾沫,随手又点上最后一根烟,点头叹道:厉害,厉害!
忽然听到门外有人踹门,很大力,一脚连一脚,哐当哐当的。孙子书放下金瓶梅,起身开门。
以这种方式敲门的,除了室友阿虎他们几个,不会是别的人。几人鱼贯而入,有人找水喝,有人一屁股坐下休息,还有人脱衣服上床睡觉……孙子书则继续看金瓶梅。
“我说,子书你今天亏大了,咱们三个在狂人酒吧里碰上三个涉世未深的少女,纯洁的都让我们不忍心下手。”阿虎嘴里叼着烟,不住感叹,眼里放出意犹未尽的光芒。
狂人酒吧是一家中档酒吧,不是纯粹的学生吧。确切的说,到狂人酒吧找乐子的三六九等人都有。据说酒吧的幕后大老板是本市曾经的一个黑道小混混,而且还开了很多家连锁店,传言说,那位大老板的娱乐业版图已经拓展到全国了。而孙子书和室友们平时都会去狂人酒吧,主要是因为离学校不远,走十几分钟路就到了。
“可最终你们还是咬着牙,朝学生妹们下手了?”孙子书目不转睛手中的金瓶梅,微笑着说。
“那当然,少女的人生需要我们来开启。”阿虎好不惭愧,舔了舔嘴唇,回味无穷。
孙子书笑着踹了阿虎一脚,仍旧继续看书。
阿虎和身边两个男人相视而笑,心情大好。今天真是赚到了,三个爷们在酒吧里碰上三个刚上大一,因为心情不好而出来买醉的少女。后面的事可想而知,在小旅馆,三间相连的房间里,三个美少女就这样丢掉了第一次。
是谁他妈说女人的第一次都多么多么的刻骨铭心,怎么怎么的痛并幸福着?
又是谁他妈的说,女人会永远在心里深藏着拿走她第一次的男人?
全部都是放屁!
事实上,大多数女孩的第一次都只是稀里糊涂的就丢了,尤其是在眼下这个根本没有家长会去教育一个女孩该如何面对爱情、面对贞cao的新社会。
女孩稀里糊涂茫茫然然的就变成了女人。等到清醒过来后,想想,唉,反正已经发生了,自责也没用。索xing就不去多想了。然后,一个女人的人生就如同阿虎所说:真正开启了。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容易多了,第三次就必然会紧随其后。当床上的事成为习惯,那就跟男人抽烟一样,戒不掉了。
阿虎等三个室友经常干这种替‘美少女开启人生’的事,并且乐此不疲。孙子书对此并不想指摘什么,也不会觉得他们做的是生儿子没屁-眼的事。毕竟他们不是强jian,顶多只能算是诱jian,而且都是十仈jiu岁的清纯美少女,你情我愿的事,丝毫不触犯法律。
至于孙子书自己,是从来不跟他们一起做这种事的,这或许跟他看多了金瓶梅之类的古典小说有一星半点关系。反正他至今还是个可怜的处男,而且还得费尽心思的跟朋友、同学隐瞒这个事实,以免他人把大牙笑掉。
这年头,男人的纯洁等于傻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