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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卿被副首领扶着离开帅帐的时候,齐澈远远的见到了,觉得奇怪,来找凤瑾问缘由。
“这事与你无关,你不必多问。”
凤瑾本来拿起了无名的信刚要打开,见齐澈进来,又放了回去,淡淡道。
“末将看沈大人脚都软了,要副首领扶着才能走,是因为沈大人刚刚说了那几句话,陛下责骂他了吗?”
凤瑾抬了抬眼皮,看了齐澈一眼,“齐澈,你现在是六品校尉将军,你想升到哪个位置?”
齐澈噗通一声,单膝跪地,急促的说道,“陛下,末将寸功未立,能当上六品校尉将军,已经让很多人眼红了,陛下切不可再升末将的品阶!”
“真的不要?”
凤瑾勾了勾唇角,微微笑道,齐澈郑重的说道,“真的不要!等末将建立军功,陛下再升末将的品阶吧!”
“若是到那时,朕升你的品阶,遇到了阻力,或者说到那时,朕又不想升你的品阶了呢?你该如何?”
齐澈沉思片刻,刚要回答,凤瑾幽幽道,“想清楚再回答!”
“末将想得很清楚了,末将若说毫不在意品阶官职,那是假的,末将是齐家人,也想为家族增加荣耀,末将还没有那么高风亮节。只是末将最想要的是保家卫国,无论品阶高低,只要能保家卫国,末将便能坚持下去!品阶高也好,低也罢,末将都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带好自己的兵!”
他说着,挠了挠头,嘻嘻笑道,“若是能步步高升,那当然好了,可若是不能,那说明陛下有陛下的打算,末将带好自己的兵打好自己的战就行了。”
看着他闪闪发亮的眼睛,凤瑾慢慢伸出手,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只盼你,永远记得今日跟朕说的话,无论将来是成为一代名将,名震天下,还是个普通校尉将军,都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齐澈用力点头,忽而心思一动,“陛下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沈大人是忘了初心,才被陛下责骂的吗?”
“那事与你无关,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凤瑾淡淡道,她一向把齐澈当成弟弟,语气虽然有几分严厉,但没有不高兴。
齐澈也感觉得到,爽朗的笑了笑,“末将一定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陛下放心便是!末将要像龙胜将军那样,保家卫国,领兵作战,为陛下分忧!”
“你看起来挺喜欢无名的?”
“龙胜将军很有本事。”
“当初你在他手里败得那样惨,还喜欢他啊?”
提起往事,齐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就是因为败了,才喜欢啊。”
“噢?这朕倒是不懂了,说来听听。”
“败了,说明对方比自己强,便忍不住钦佩他,尊敬他,喜欢他,从他身上学到自己缺乏的东西。”
齐澈说到无名时,两眼亮得耀眼,看来是真的敬仰他。
齐澈的心思比较简单,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全都表现在脸上,对喜欢的人赞誉不停,对不喜欢的人大概连敷衍都懒得敷衍,这样的性格做个三品以下的将军还行,若是想往上升,性格必须磨一磨。
别看李屹性子急躁,动不动发飙,可也是个人精呢。
至于钟漠,就更精了,利益权衡厉害得很。
不过,齐澈现在还年轻,还不到二十,不急,太年轻了升的太快,对他来说不是好事情,三十岁之前最好不要跨过三品那个台阶。
“龙胜将军陆洲那一战实在太漂亮了,听斥候说了当时的情形,末将恨不得飞过去,和龙胜将军并肩作战,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凤瑾心急想看无名的信,可齐澈一直两眼放光的想象着陆洲那一战,说到激动处时,还忍不住的手舞足蹈,唾沫横飞。
甚至于,有几点唾骂还喷到了凤瑾脸上,凤瑾见他开心,不忍打断他,只得默默的拿着手绢擦掉了唾沫,想等着齐澈说完离开,才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信。
对于凤瑾来说,无名的信就是一顿最美味的大餐,她必须要等到无人打扰,焚香净手,才一点点的品味那封信。
可让凤瑾失望的是,齐澈一直不走,越说越起劲,越说越激动,眼看着他似乎有说一夜的架势了,凤瑾只得干咳一声,“齐澈,你该回营帐休息了,明儿一早还得练兵。”
“无妨,末将不累,听说龙胜将军擅用剑,末将的剑术也不错,等见到他,一定要他指点指点……”
凤瑾再次干咳一声,淡淡道,“朕累了。”
齐澈的声音戛然而止,有些羞赧的看着凤瑾,告罪离开。
帅帐里终于彻底安静下来,凤瑾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让两名暗卫守着门口,不许任何人进来打扰她,这才打开信封,拿出信笺。
无名在信中先告诉她,陆洲战役一完,士兵稍微休整,他会趁着士气高涨时,立即带兵北上,去打那支三万人的军队。
无名详细说明了匈奴暗藏的四支军队,三支三万,一支一万精兵,那支一万的已经被打掉了,三支三万的,有两支分别被他赶到了钟漠那一段和李屹那一段北疆防线里,以钟漠和李屹的能力,必能拦下来。
剩下的一支,他之前用了点法子拦了下来,现在拦不住了,必须正面迎战。
无名让凤瑾的十万大兵继续囤在遥州,借着遥州的地形,即便匈奴的那十万大军杀来,也能抵挡,千万不要出遥州,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绝对不能离开遥州,否则匈奴的骑兵会发挥强大的威力,不是大周的步兵能抵挡的,一定要在遥州等他回来。
这封信写得很简短,凤瑾的目光落在最后两行字上。
阿瑾,我想你。
阿瑾,等我。
信纸里夹了一簇干花,淡紫色的,每一朵都很小很小,这才形成了大约掌心大的一簇,凤瑾拿了干花放至唇边闻了闻,香气很淡,闻着很舒服。
无名总共写来了两封信,送来了三次礼物,凤瑾还没有送过东西给他。
凤瑾想了想,剪了一缕青丝,放在一旁,又写了一首诗,连同青丝一起放进信封里。
那是一首《行行重行行》。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千言万语,最终也只化成一句努力加餐饭。
凤瑾放下笔,想了想,又重新提起笔,在诗的末尾添了一句:无名,等你回来,我要告诉你一件喜事,如今不告诉你,免得你在外牵念,事事担心,为之不安。
把信笺和青丝一同放进信封里,凤瑾叫来一名暗卫把信送去无名手里。
送走了信后,天色已深,凤瑾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一会,才渐渐睡去。
天亮时,凤瑾刚起身,沈文卿便撩了帘子进来,身后还跟着一名眉目清秀,恭谨又温顺的少女。
沈文卿一如往日,认真的服侍凤瑾穿衣洗漱,那少女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
凤瑾便知这是沈文卿找来服侍她的婢女了,看来,沈文卿已经决定要回帝都了,就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凤瑾什么也没说,她和沈文卿是回不到过去了,她也不愿意再被他服侍。
洗漱之后,沈文卿服侍着凤瑾用早膳,那少女依然在一旁认真的看着。
这一日,从早上服侍凤瑾起床,到晚上服侍凤瑾安歇,一日三餐,喝药,茶点,汤水,沈文卿都带着那名少女。
“都看明白了吗?”
那少女用力点头,这一整天,她一句话也没说过,此时沈文卿都问话了,她也只是点头,凤瑾不由得奇怪的问道,“你为何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