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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苏漫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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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尹一家离开后,路垚的助理来了一趟医院,并带来了一份密封好的文件。

    路垚的助理似乎很忙,放下文件后便匆匆离开了。

    彼时路垚恰好去送叶小尹一家,而我爸则去了洗手间。

    我只当是路垚公司的文件,所以并未多想,只接过文件随手放在一旁。

    我爸从洗手间出来,坐在床头时看见了我放在旁边的文件,随口问了句:“这是什么?”

    我躺在床上无聊的换台,眼睛盯着电视屏幕说:“路垚公司的文件。”

    我爸点了点头,没再多说。

    半小时后路垚回来了,我将文件递给路垚,说:“这是你助理刚刚送来的,你不在,他托我转交给你。”

    路垚面色一变,深邃的眼眸骤然一紧,张口问我:“你看过了?”

    我一愣,蹙了蹙眉说:“没有啊。给你的东西我怎么会看?”

    路垚似乎松了口气,神色渐缓,伸手接过文件,看了我一眼后转身出了病房,留下我和我爸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对无言。

    几分钟后,病房门猛然推开,路垚手中拿着之前那份文件,神色异常的看着我。

    我和我爸对视一眼,分别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莫名其妙。

    镇定下来后,路垚看着我爸沉声开口:“爸,我有几句话跟你说。”

    我爸皱了皱眉,起身随路垚去了病房外。

    鬼使神差的,我轻手轻脚的起身,出了病房门。

    站在病房门口,正好看见我爸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拐角。

    我迟疑了一下,缓缓跟了上去——

    ……

    几分钟后,我失魂落魄的回到病房,将自己埋在被子里,耳边却全是路垚那似喜似怒的话——

    你们明知道漫漫还有一个亲生姐妹,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姐妹……

    我的眼前闪过一张清冷的容颜,所以,是她么?

    路垚和我爸在外面呆了近一个小时才回来,回来时我爸眼眶湿润,明显是哭过了。

    路垚的眼睛亦是通红,见我看着他,他吸了口气将脑袋移向一旁。

    良久,我爸哽咽着开口:“漫漫,爸爸有件事瞒了你。”

    我低着头,没有说话。

    “你其实不是我和你妈的小孩,你的父亲是z市的商业巨鳄,你还有一个孪生姐姐……”

    我爸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后面,只剩下了呜咽。

    “漫漫,是爸对不起你……都是爸的错啊……”

    病房里我爸略带沙哑的声音撕心裂肺,不停地捶打着自己的胸膛。

    我下意识的起身,拦住我爸的手,张了张口,却哽咽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爸妈本是Z市人,两人自由恋爱,共同经营着一家餐厅。

    结婚后不久,我妈便有了身孕。夫妻两高兴坏了,每一天都在期待着这个孩子。

    可是命运无情,孩子刚一落地,便高烧不止,本就小小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只剩下一口气。

    我妈整日以泪洗面,短短几天就瘦了一大圈,整个人形同枯槁。

    我爸一边照顾日渐消瘦的妻子,一边打理餐厅,整日奔波于医院与餐厅,一颗心千疮百孔。

    后来,便是我的亲生母亲,在同一间医院里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再后来……

    精神恍惚的女人抱走了其中一个孩子,将已经没了生息的婴儿放在了熟睡的女人身旁。

    我爸拖着疲惫的身子推开病房的门,却只看见一个整理床铺的护士,一问之下才知道,女人独自办理了出院手续。

    等我爸找到躲在宾馆的女人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天。

    一切已成定局,夫妻俩搬离Z市,并将我的生日改大了一岁,甚至连年月都改了,以期能瞒天过海。

    可是天意弄人,又或许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我患了重病,没有直系兄妹的骨髓,便是两个字——等死。

    其实很久以前我便隐约猜到了自己所患何病,只是我没有点破。

    白血病,非直系兄弟姐妹的骨髓不可。苏远已死,我等同于判了死刑。

    只是我没想到,我竟然不是爸妈的孩子。

    我有一个孪生姐妹,那个人,是女神一般的存在,是只能远观不能亵玩的云端高阳。

    我竟是她的姐妹。

    我爸的呼吸缓缓平静,我长长的吐了口气:“我都知道了,让我一个人静静吧。”

    病房里归于平静,我侧躺在病床上,眼泪无声无息的滑落。

    路垚跟我提过,凌蒙的母亲,死于凌蒙出生后不久。

    郁郁而终。

    世间最难割舍的便是骨肉亲情,初为人母的女子,才享受了几天为人母的喜悦,便要承受幼儿夭折的悲痛。

    对一个母亲而言,孩子,就是她的心头肉啊!

    就像那个雨夜,女人即使肩上扎着刀子,却还是咬着牙不让别人抱走自己的孩子。

    母爱该是怎样的伟大,才能不顾自我,舍命相护?

    泪眼婆娑中,我的目光瞥见一旁的手提袋,那是范娇娇给我的东西。

    我伸手,将手提袋中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一本书,一本相册,还有一个精致的木盒子。

    我将书缓缓翻开,却在看见第一页时,再次湿了眼眶。

    白皙的纸张,用签字笔工工整整的修改了很多地方。

    是我的书,《让我们相忘于江湖》。

    故事原型,是我和林修。

    合欢是我,亓成是他。

    文中所有的主角名字,都被洁白的修正带覆盖,并用签字笔改成了苏漫和林修。

    一页一页翻过,故事停留在合欢和亓成再次见面,两人相视一笑,从此擦肩而过。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结尾处的话语,林修用黑色签字笔来来回回的涂抹掉。

    那密密麻麻的黑线下面,林修的字苍劲有力,一笔一划带着势如破竹的气概——

    既已相濡以沫,又怎会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