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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1章 安息国回马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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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忠斩首夏侯惇,立刻名扬天下,正式与西凉神威将军锦马超,威名满天下的赵子龙齐名。

    川军与曹军的大战,就从夏侯惇之死开始。

    郿塞,川军前沿阵地,与武功等防御城池呈掎角之势,俯视关中沃土。

    川军各部汇聚雍北,统兵将领进入郿塞,刘璋大宴众将。

    “来。”刘璋举起酒杯,站起来面向川军众武,朗声道:“诸位,如今川军与南荒西羌豪杰,齐聚一堂,即将拉开一场亘古未有规模浩大的战争,此战之后,我军将威震天下,雄视古今,江山在握,来,干。”

    “蜀候秉持千秋,一统天下,干。”川军及异族随从军统领一起站起,堂中数百位武带起一片动身的响声。

    “蜀候。”兀突骨抹了一把大嘴沾的酒渍,待其他人都坐下,向刘璋拱手,哈哈大笑道:“今番蜀候与曹操逆贼大战,百万大军齐聚关中,当真盛况空前,南荒野人兀突骨能参与如此大战,此生无憾。

    蜀候先对我南荒有拨正之恩,又对我兀突骨有不杀之恩,还让我娶了如此美貌贤惠的妻子。”

    兀突骨将自己的安息妻子揽过来,一个一丈二,一个一丈高,安息女子不但牛高马大,肩膀,腹部肌肉凸起,一脸横肉,所有将领都完全找不出来这女子,哪点与兀突骨说的“美貌贤惠”沾边。

    说不定那两坨傲耸的胸脯,是两大块无比巨大的胸肌。

    兀突骨兴奋不已,继续道:“只是兀突骨代我爱妻,有一个不情之请,我妻子是安息国贵族,因内部战事流落西域。生就一身好武艺,且指挥兵马有异能,酷喜作战。

    如今大战盛况空前,我兀突骨必能战得酣畅淋漓,却不能冷落了爱妻,所以兀突骨想向蜀候讨个人情,让我妻子统帅一支兵马,不用太多,只要能作战就行。蜀候觉得如何?”

    “兀突骨。”杨锋抬起头道:“我说你手下不是就有三万兵马吗?既然你们夫妻如此恩爱,分个万二八千给你妻子,又有什么关系?至于官职,这个应该好办。”

    杨锋身后几个武艺高强的蛮姑,一动不动的站着。脸上表情说,我家杨帅说得在理,我们都没要兵呢,你的妻子要什么兵。

    刘璋淡淡点头,官职的确好办,分兵嘛,不是不可以。可万一这女子不会统兵,那不是白瞎了,就算统兵少,那也是兵啊。

    “我妻子善于统帅骑兵。且是弓骑兵,我的藤甲军不适合,还请蜀候成全。”

    “弓骑兵。”众将一惊,那可是骑兵中的精锐。这兀突骨也开得了口。

    兀突骨的妻子站在一旁,看着这个场景。虽然不会汉话,也大概明白这些人是什么意思,踏步走出,手拿一封卷轴呈于刘璋,高大的身躯,即使在台阶下躬身,也比坐在台阶上的刘璋高。

    刘璋接过卷轴,打开看一眼,是一副弓箭拼合图,应该是用来做弓箭的,不过看起来结构非常复杂,部件非常多,自己看不出奥妙,递给旁边的大师级人物黄月英,黄月英只看了一眼,就深深皱眉。

    “兀突骨,会听懂你妻子的话吗?过来。”黄月英道。

    “会会会。”兀突骨连忙答应着上前,得到老婆后的兀突骨,欣喜若狂,可是与妻子交流有障碍,日以继夜的苦学,终于学了超过一百句安息话。

    这对于兀突骨来说已经不得了了,所以他宣称自己会安息话。

    “你问你妻子,这种弓的特点是什么?”

    兀突骨与妻子交流了几句,看起来这幅图安息女子已经和兀突骨说过了,沟通没太大障碍,兀突骨道:“她说这种弓的射程,是我们这里普通硬弓的一倍,而重量只多出五成,最重要的是,至少省力三倍。”

    “三倍。”众武惊叹,刘璋也沉眉,天下竟有这么厉害的弓箭?如果省力三倍,却能增长一倍射程,那这种弓装备的弓兵,几乎处于无敌了。

    黄月英再看向图纸:“有成品吗?”

    一名藤甲兵拿来一把弓箭,众将看了,都大呼奇特,他们这辈子见过的弓,都是弓和弦组成,所谓威力,就是弓弦的质量,也与体积有关,最多再加点花式。

    可是这种复合弓光草草瞟一眼,就看出零件至少在十种以上,简直就是一架射箭机器。

    黄月英接过弓箭,仔细察看每个部件,频频点头,问兀突骨原理,兀突骨和安息妻子交流半天,只见兀突骨脸上阴晴变幻,都快哭出来了。

    估摸着是他既听不大懂妻子的话,也不理解这构造原理。

    刘璋只从兀突骨的话中,听到“复合弓”三个字,突然一惊,这确实弓箭中的王者,蒙古铁骑纵横天下,靠的就是这种弓箭。

    众所周知,蒙古弓骑擅长回马射,就是两军交战,蒙古骑诈败逃跑,敌人追击,蒙古骑凭借着蒙古矮脚马的强大耐力,耐渴,耐饿,耐草原的恶劣气候,当敌人追近,就回马射杀敌人,直到反败为胜,将敌人歼灭。

    蒙古人利用这种回马射战法屡试不爽,打败无数强敌。

    可是要回马射,光有矮脚马是办不到的,敌军追击,你可以回头射箭,别人可以正面射你,回马射没有马力相助,敌人却能借助马势,如果是同样弓箭,蒙古骑只有被歼灭的命运。

    而蒙古骑之所以回马射战无不胜,就是用了复合弓,复合弓的骇人射程,和让人惊讶的轻巧拉弓力度,让蒙古骑直射人不被射,立于不败之地,战无不胜。

    而复合弓的来源,来自于埃及,成就于安息帝国,装备复合弓的安息帝国弓骑兵天下闻名。

    安息帝国国力比罗马帝国小得多,可是在与罗马的战争中胜多败少。将罗马帝国死死挡在中东地区,不能越过伊朗一带,遏制了罗马帝国的扩张步伐。

    罗马前三大巨头之一的克拉苏,就是被安息帝国俘虏杀死的。

    在克拉苏被俘那场战役,卡莱战役,安息人同样使用的弓骑战法,都知道罗马的乌龟壳阵厉害无比,而且罗马士兵全部是职业军人,比半农半兵的军队更加强横。

    可是即使这样的军队。组成完美的龟甲阵,也扛不住安息人保持距离的射击。

    卡莱战役,安息以不足二万的兵力大破罗马四万大军,成为世界军事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

    而这样以弓骑制胜的战争,在安息帝国历史上数不胜数。

    安息帝国的弓骑兵之所以强大。就在于复合弓的使用,根据现在出土的武,安息帝国的复合弓比世界其他任何一个地区产的复合弓都要强大,复合弓的发源地埃及,早已不是安息的对手。

    黄月英没管那么多,先借来了黄忠的雕翎弓,黄忠这把硬弓。是川军中最强的弓箭,比普通弓箭厉害的多,几乎没有几个将领能拉动。

    黄月英拿起雕翎弓,轻松拉成满月。众将惊叹,张弓搭弦,一箭射出,只听一声清脆的弓弦响。“嗖”的一声,利箭直线射向五十米外大门旁的墙壁上。箭头灌入墙内。

    “回禀主公,军师,箭杆没入五寸。”

    众将惊讶不已,黄忠摸着胡子微笑,不说别的,这把雕翎弓跟随自己几十年,虽然原来的颜色都已经磨掉了,样子丑,但绝对是当世上佳的硬弓,射程就算马超的弓箭也比不了。

    黄月英波澜不惊,拿起蛮人递来的弓箭,掂量一下,张弓搭弦,同样轻巧拉成满月。

    复合弓由两侧加压小滑轮,穿成几条弦,黄月英将弓箭架在外弦上,松开手指,箭矢劲飞而出,却没有听到响声,滑轮的加压作用,为弓弦绷紧,减少人手消耗的力量,而松开之后,滑轮平复了弓弦的响声。

    “嗖。”

    箭矢飞向墙壁,直接将原来的箭杆剖开,插入原来的箭孔,毫不停息,直穿而出,一道白色的亮光从小孔射进来,众将尽皆变色。

    这下,不用士兵回报,所有将领都知道谁更厉害了,黄忠惊讶不已,完全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弓箭。

    “我的妈啊,这简直是一把能轻松拉开的强弩啊。”

    小孔阳光打在赵云的小几上,刘璋小声对黄月英道:“月英,好箭法。”

    黄月英略带喜色地笑了一下,对刘璋道:“主公,这把弓的确厉害,我们大汉也曾产过相似复合弓,但是远没有这么强劲的射程,加上制作繁琐没有普及,如果这种弓造价不是太贵,可以考虑装备军队。”

    刘璋点点头,对兀突骨道:“这种弓是怎么做出来的,造价很贵吗?”

    “嗨。”兀突骨摆摆手,如蒲扇一般扫过:“我妻子对做法精熟无比,回头我就让她教蜀候的工匠制作,其实我们在南荒,已经做了几十把了,只是蜀候也知道,我们那没什么工匠,所以……”

    安息国的复合弓制作方法,是安息国的最高机密,但是兀突骨的妻子出身安息皇族,又是统兵将军,对复合弓的制作和运用都了如指掌。

    到了大汉,已经与祖国万里之遥,兀突骨的妻子也不害怕技术外流,大汉和安息,永远不可能打起来。

    “兀突骨,你妻子进献有功,我可以拨出一千弓骑兵给你妻子,但是你想清楚,如果我拨给兵马,那你妻子就是我川军的人,不再是外藩,今后领我川军俸禄,随时听调。”

    “没问题。”兀突骨摸着脑袋,确实想不到啥问题,这南荒都改成滇州了,加不加入川军在兀突骨看来,就是个名义问题,加入川军非战时也有俸禄,何乐而不为。

    “好,安息女子……”刘璋突然看向兀突骨:“你妻子叫什么名字?”

    “苏蓝(安息帝国末代君主阿尔达班五世的女儿)。”

    刘璋转向苏蓝,沉声道:“安息女子苏蓝进献有功,且安息贵族出身,有统兵御敌能力,侯现调拨一千精锐弓骑,由你统帅,封你为……为帕提亚将军。”

    “帕提亚”三个字一出,苏蓝立刻一愣,她在这里只听汉人说自己的国家是安息帝国,根没人知道自己国家其实叫帕提亚帝国。

    突然从刘璋这里听到帕提亚三个字,苏蓝一下子睁大眼睛,可是旋即沉默下去,估摸着是自己听错了,或许是发音相似。

    “多谢蜀候。”兀突骨听到爱妻受封,立刻大喜,拉着苏蓝跪倒,两个“壮汉”一起“砰然”下跪,整个大堂都震了一下。

    “哈哈哈。”兴奋的兀突骨站起来大笑,一把拿起旁边赵云的酒碗,赵云愕然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只拿起筷子吃菜。

    “苏蓝的愿望就是我兀突骨的愿望,蜀候大仁大义,我兀突骨真不知怎么报答你了,只以这碗酒敬蜀候。”

    刘璋笑着举起面前的杯子,兀突骨摆摆手道:“蜀候,我知道你身体有恙,但是今日高兴,又大战将临,从明天起,就要厮杀疆场了,蜀候就喝一碗酒,我们这些南荒野人必为蜀候效死力。”

    “没错,蜀候喝酒,我木鹿大王愿干十碗。”

    “我烤锤大王二十碗。”

    “就你们南人厉害,我家细封池首领也必奉陪到底。”

    川军将领都没说话,蛮人和羌人起哄,兴高采烈,在他们看来,饮酒意味着豪迈,兄弟,英雄,即使知道刘璋身有病痛,可是不觉得喝完酒有什么大不了。

    这些人别说生病,就是被砍几刀,也照喝烈酒不误。

    所以兀突骨不觉得自己敬酒给刘璋有什么错,希望刘璋别以茶代酒,是因为兀突骨心里真正尊敬刘璋,如果换做其他人,兀突骨连敬酒都不屑,才不会管这么多。

    兀突骨看着手上的酒碗,摇摇头,还给了赵云,拿起一个酒坛,大喝一声:“先干为敬。”,咕咕声不绝,喉咙上下起伏,一坛酒下肚。

    “蜀候请。”兀突骨用光溜溜的大腿粗的小臂抹了一把嘴,看着刘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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