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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魔王的节操,庄明歌感觉自己所做的事情在瞬间浮云了。*.*
许多已经准备好的后招都没有用上,许多计划都被破坏的一个不剩,所有的努力都……这些都是眼泪啊。
总而言之,庄明歌必须重面对一个第二门徒了。
至于这个第二门徒是什么,魔王并没有交代,庄明歌虽然多方打听,但魔王死不开口,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从沙哈拉大沙漠回来后,庄明歌就正式向自己的老板,冥王哈蒂丝提出了抗议。
“我也没有办法。”
哈蒂丝在庄明歌睡觉的时候找到了庄明歌,把他拉进了梦中的一个诡异的世界,这是一个天空中漂浮着各种各样建筑,花草,树木,动物,而地上什么都没有的奇异世界。
逆世界。
所有的一切全部都逆转了过来。
庄明歌甚至看到一只兔子凶残的追着一个老虎跑,露出了锋利的要吃要捕食老虎。
哈蒂丝在庄明歌目瞪口呆的时候出现,说自己也没有办法,就如同哈蒂丝有权利将执行者从梅林换成了庄明歌,魔王也有权利换掉第二门徒。
所以他做的事情完全合理,即使抗议也没有什么好结果。
“你就老老实实的认了吧。”哈蒂丝如此劝说庄明歌。
庄明歌觉得哈蒂丝大人的眼神十分不耐烦,说不定自己在抗议的话,就会被哈蒂丝换掉,心头一惊,顿时撒泼打滚。
“我不要,我不要,这样太犯规了。我不要,我不要……”
哈蒂丝一脸黑线的看着不要脸的庄明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是神祗,区区人类的内心简直太好懂了。”
庄明歌心头又是一惊,那太好了,既然你如此懂我,就撤掉我吧。
以魔王作为对手,人类实在是太艰难了。
我也很艰难啊。
庄明歌继续撒泼打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哈蒂丝大人,你一点换掉我吧,
他在心底大叫。
“既然你如此不耐烦。不想当这个执行者,我也不好意思继续勉强你了。用东方人的一句话来说,强扭的瓜不甜,我明白了,我会换掉你。”
哈蒂丝的话让庄明歌一蹦三尺高。
“伟大的哈蒂丝大人,你真是太懂我了,我为你的慷慨致敬。我为你的智慧赞叹,我为你的美丽惊悸,我为你的大方感动,请收下我的膝盖吧。”
哈蒂丝连忙阻止了庄明歌的下跪。认真的说道:“你先别谢我,我还有话对你讲。”
“哈蒂丝大人,我洗耳恭听。”
哈蒂丝说道:“鉴于你每次都反抗我的意志,所以我决定剥夺你执行者的身份。让你尝尽痛楚,不。不,不,我说错了,应该说让你知道世界万物的美好,所以我决定了,下一世你的身份就是一头猪,下下次轮回,你是一条狗,下下下次轮回,你是一只苍蝇,下……”
“别说了,我给你跪了,哈蒂丝大人!”
庄明歌悲愤,这样苛刻员工的老板你伤不起,“我刚才说的一切都是玩笑,哈蒂丝大人,看你这么认真做什么,我只不过是想要开玩笑缓解一下气氛,所以哈蒂丝大人,请忘记我刚才的发言吧,纵观宇宙内外,人间上下,有谁比我适合这个执行者的位置。”
哈蒂丝点了点头,“那倒也是。”
庄明歌趁热打铁,笑的要多猥琐有多猥琐,“所以说,我干的这么好,哈蒂丝大人你怎么可能忍心换掉我呢,我多么出色啊。”
庄明歌如同狗腿子一样,围绕着哈蒂丝团团长,又是垂肩,又是揉背,要多殷勤有多殷勤,生怕别人不知道。
哈蒂丝身为冥王,什么人没有见过。
比庄明歌会献媚的人多了出去,庄明歌这点恶心根本不算什么。
她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抬起自己的脚,“想要不让我换掉你,就给我舔脚吧。哦呵呵呵呵呵呵呵……”
一瞬间,哈蒂丝的恶党美学全开,发出三段式的女王笑声,霸气的征服了庄明歌。
晶莹如玉的小脚放在庄明歌的面前,庄明歌心驰神往,差一点真的去舔了。
话说哈蒂丝可是神祗,世界万物片叶不沾身,不管是尘土还是灰尘,她所出现的地方,就是神域。
所以那只晶莹如玉的小脚比高温消毒的消毒室还要干净一千万倍。
普通人的话,大概早已经屁颠屁颠的去跪舔了吧。
庄明歌好不容易从那只晶莹如玉的小脚收回自己的目光,眼观鼻,鼻观心,心如止水,天塌不惊,“这种玩笑我就当做没有听到,哈蒂丝大人。”
“你怕爱上我?”
哈蒂丝一眼就看穿了庄明歌的顾忌,她是神祗,女神,美貌是人类法比拟的,吸引一个人类的爱意简直在正常不过了。
所以她一直都保持着的身份出现在人类的面前,神话中也是以的身份登场,传说中宙斯的哥哥,而不是姐姐。
庄明歌苦笑着点了点头,“哈蒂丝大人你的魅力可抵挡,我可不想为你疯狂,抛妻弃子,做一个人渣。”
在希腊神话中,神祗并不讨厌和人类结合。
所以海皇波塞冬,雷神宙斯,以及许多的神祗都人类谈过恋爱,滚过床单,还生下了海格力斯,阿喀琉斯,等等半神。
以及杜威这个还活着的四分之一神祗。
所以博爱的神祗爱上人类简直在正常不过了,庄明歌觉得哈蒂丝大人对自己也是略有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让自己做什么千年约定的执行者。
当然,要说哈蒂丝爱上了自己,那纯属扯淡。
神祗寿命悠久,和人类根本不在同一条线上,纵然有过爱情,也十分短暂,世界上曾经出现过很多半神,但都没有什么成就,有些还死在神祗的手里,也没有见到他们的父亲为他们报仇,半神的母亲基本上是一笔带过。
说白了,神祗和人类的爱情其实就是一个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神祗,一夜风流之后的结果罢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已经说明了真实。
连人类都是以群来分,那么神祗和人人类呢。
也许今日哈蒂丝对自己有好感,不介意和自己滚床单,但也许下一刻就会对自己失去兴趣,扔掉自己,任他自生自灭。
毕竟希腊神祗的前科太多了。
庄明歌觉得自己应该小心一点,他是人类,哈蒂丝美貌惊人,要是真的陷进去……呵!呵!呵!
哈蒂丝明白庄明歌的顾忌,笑的越发迷人,“人类,你很有趣,可惜你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否则我也不会介意有一个人类丈夫。”
庄明歌知道身为女神的丈夫,是不可能有其他的人类妻子,要让庄明歌抛弃卡琳她们,庄明歌肯定做不到,只好呵呵的敷衍了过去。
为了一棵树放弃整座森林可不是男人应该做的事情,即使这棵树是世界树。
因为魔王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违反规定,所以庄明歌只好离开了梦中的逆世界,回到了现实之中。
第二门徒似乎还没有来得及登场,而第一门徒逃之夭夭,一时间庄明歌居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事情。
第二门徒死的太过于突然,庄明歌有很多后手都没有用上。
他虽然宣布了逮捕凯撒的命令,但凯撒隐藏的地点太过于神秘,而且本身了力量强大,庄明歌如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找到刻意隐藏的凯撒。
如此这般,一个月过去了。
曾经惊天动地,毁灭了许多城市,让人类一度陷入绝望的门徒们消失了,大家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没有比这些好的事情了。
人类,似乎一直都在向着加美好的方向前进。
是非成败论英雄是人类的天性。
在庄明歌打败了所有门徒后,曾经梅林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转眼间就被人类丢到了脑后,反而以一个客观的态度看待这件事情。
魔法师同样开始受到了正视,不在受到敌视。
许多人都燃烧了成为魔法师的想法。
于是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又大火了一把。
令庄明歌惊叹的是,楚青丝居然借助这个机会,在香港建立了一个修士学院,全名叫做——东方修士学院。
一东一西,和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对峙。
看得出,她也想将修士这份有前途的职业发扬光大,然后增强人类的实力,面对第一门徒凯撒,以及未知的第二门徒。
在东方修士学院成立了没有多久,第三所奇妙的学院也建立了。
由教廷开办的,只有信徒才可以加入的——驱魔学院。
光明正大的用这个名字,简直就是在向庄明歌挑衅,看样子有恃恐,庄明歌也没有强行要求对方换名字。
毕竟教廷的后台是天使和上帝。
而魔法师只不过是一群和恶魔做交易的商人,后台根本没有对方的硬。
有了第三所学院,第四所学院自然也大张旗鼓的建立起来。
当然,建立了这所的自然是魔法界的死敌,组织了。
而现代机械学院和驱魔学院在建立的同一天,就宣布了彼此之间的友谊,开始对抗庄明歌的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