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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9-2
风华世界,东有风华大陆,西有莫斯大陆,南有巫蛮大陆,北有沙罗大陆,而最中心之处正就是无语森林,之余,便就是百千万离散孤地和独岛,再之余,就是茫茫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大海了。
无语森林的陆地面积其实要是比其他四座大陆都小,但它实际占据的面积却足足还比任何两座大陆加起来的面积还要大上很多,若从最高空俯瞰,无语森林就是被四座大陆包围的一面圆镜,一面被摔得很碎的圆镜,支离破碎的镜块之上,长有无数笔直捅天的黑铁木,黑乌乌的一大片沉默无言着。
若以无语森林为中心,其最外围四周各有一座无语城,东是青龙城,西是白虎城,南是朱雀城,北是玄武城,四座大城各自占据着进入无语森林的必经之路,其规模之大,势力之强,堪比一国。
四座无语城各有一王,他们是青龙王,白虎王,朱雀王和玄武王,四王在江湖号称武道最强。
风清歌从镇龙山下来之后,白日骑马,黑夜御刀,奔波三天于风华国最西之港口登船过海,历经七天之后顺利踏上莫斯大陆,再之后,又是白日骑马,黑夜御刀,如此五天便终于来到了莫斯联邦与白虎城的边界之处。城已再望,风清歌就地休整三天,休养生息,然后这才又再启程,却不着急。
启程之初,风清歌特地去所在小城中的马市转兜了一圈,然后洒出十两碎银,牵回了一只拐腿老马。这匹老马已经是暮色之年,身上只见马皮不见马肉,任谁坐上去都会碜得慌,可风清歌却不买马具给它套上,显然是怕它累。老马的某只腿有老伤,走路微拐微瘸,可风清歌却偏偏就买下了它。
对于马,风清歌的眼光绝对就是专业级别的,因为他当初入伍之时,足足就在军营的马厩之中当了三年的司马小兵,这可谓是他唯一能被长官及同仁记住的正职,没有之一。至于像去后勤部打杂,去步兵营当炮灰,去斥候部帮忙风,去前锋营充当骂手……等等,却只能算是风清歌的兼职而已。
以风清歌对马匹的专业程度而言,他确实是不该挑只拐腿老马,毕竟此去白虎城还有千里之遥,可风清歌就是挑了,而且还不骑,而且还每天肥草伺候着。有时见老马累了困了,他还会主动停下让它休息,或是牵去小溪小河中痛痛快快地帮它洗个澡……如此的殷勤,莫非这匹老马有特殊之处?
老马确实是有很特殊之处,它走的时候至少要比其它马匹慢上四条腿,它跑的时候至少要落后其它马匹三里路,它睡的时候至少要比其它马匹长多一个时辰,而且,它的脾气还不太好,经常就会闹别扭,有时路过肥草地,它还会很干脆地就是一滚一翻,直接就赖着不走了……
如此的老马,放在任何的马市之中都会被直接送完屠宰场,大卸八块之后再被送去干肉铺,可风清歌却愣是花了一匹骏马的价钱买下了它,还鞍前马后地就服侍了起来,仿佛这马就是他亲生似的,难道真是他亲生的?当然不是,以老马的年纪算来,应该是它生下风清歌还差不多。
可惜,老马却是一匹公马,所以风清歌应该就不是它生的,既然如此,那风清歌为何还要这样?这当然就是他心太软了。从第一眼见这匹拐腿老马,风清歌就断定它活不到明年,他本是不想买的,可是他却又偏偏出这是一匹历经沙场的老战马,所以头脑一热之下,这货便做了个愣大头。
碎银已经洒出,老马已经牵回,心很软的风清歌只好一声长叹,耐心细致地伺候,好让它安享晚年,并借以缅怀自己曾经的小兵岁月……勉强算是忆苦思甜吧,又或勉强算是吃水不忘打井人吧~
总而言之,这一人一老马,一把肥草一支喇叭花,就此结伴走向那白虎城而去,却也不算无聊。
走出莫斯联邦,进入白虎城境内之后,这一路的风土人情便开始有了很大的不同。
当然,实际上从踏上莫斯联邦之后,这风土人情便就和风华大陆有了巨大的差别,但那里好歹也还是一个鼎盛之国,大城市之间基本都会连着小城市,物资丰饶,人种单一,以至于风清歌很快就能适应……但是现在,眼前却是一片荒芜得无边无际的飞沙走石之戈壁地貌。
随着步伐的不断向前,苍穹开始变得越来越辽阔,因为视野所及已再无遮碍之物。脚下一马平川,头顶风沙滚滚,除了头顶之上的天蓝之外,四周的颜色满是黑和黄。路边的植被越来越稀松,树也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笔直刺天,甚至就在眼线所及之处,更有了那连绵不断的沙丘之界。
风清歌长在富饶平原之地,最多也就在某座山头见过风沙戈壁之貌,可如今,脚下是延绵不绝的黑石黄沙,远处是不断后退的黑黄地线,耳边是狂风怒号。而且,路边一株株比一栋栋楼还高的仙人掌越来越多,身边那一股股弥漫不开的黄风也越来越密集,嘴巴更是就没有湿润过的时候。
干枯,沙石的地貌让风清歌有些适应不了,但奇异,壮阔的风景也令他大呼神奇,以至于越往后面走,随着黄沙戈壁之地貌的不断展阔和不断集聚,风清歌竟每每地就激动引吭高歌,澎湃不已。
风清歌的心情当然很好,身为一朵武学奇葩,他自然不会被沙石下的恶劣环境所影响太大,再加上青龙镯中储备了足够的食物和水,连带着他身边的老马也时不时地和风清歌一唱一和了。
身处环境的恶劣,也让风清歌发现了随身携带法宝的巨大好处。戈壁地貌昼夜温差巨大,白天如烤火,但青龙镯却能自动焕发出一股清凉之气滋润着风清歌的皮肤,夜里冰冷冻人,而火凤镯却立即就能送出一股暖暖气流烫贴着风清歌每一处的毛孔,可谓冬暖夏冷之极。
风清歌有着神奇的法宝,拐腿老马却没有,但它却也不是很在乎,天气再热,它就是皮包骨,天气再冷,它也还是皮包骨,只要风清歌没有忘记喂它食物和水,拐腿老马就是一副安享晚年的惬意样。
于是,这一人一老马在偶尔经过他们的路人眼中,就显得有些奇怪了。
如此荒芜沙石之地,哪个行人不是负重累累长纱裹头,可风清歌偏偏就是青衣芒鞋,简单干练,背后连个包袱都没有,而且还牵着一匹只剩骨头的跛马,舍不得扔也舍不得放下,一路往前就是不回头……如此,路人们很快就断定,这种人,如果不是身怀宝贝,就是自寻短路,不然,就是脑袋秀逗。
所以,风清歌凭着自以为简单的装扮,很快就引来了旁人陆陆续续的关心,问候和贴身问候了。
会关心风清歌的人自然就是同情心泛滥,见他模样可怜眼神痴呆,所以就建议一同走免得落单。对着这种,风清歌通常都微笑拒绝着,若是对方实在是太热情,他也会跟着走一段路,然后夜里溜走。
会问候风清歌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好奇心大,一种是不安好心。对于前一种人,风清歌逮到机会就长长地唠嗑起来,聊以消遣寂寞。对于后一种人,风清歌也没舍得就冷眉冷目,除了随口编造高深莫测的身份并自导自演外,他也没有忘记将对方的祖宗十八代也深挖出来晒晒族谱。
而会贴身问候风清歌的人,当然就只有一种人了,那就是坏人。他们不是中风清歌的虎躯,就是中风清歌身上可能藏有的宝贝,又或者,虎躯和宝贝都被他们中了。但无论是碰到哪一种的坏人,风清歌始终都是执行着欲擒故纵,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去贴身反问候着他们……的身外之物。
至于他们的虎躯或娇躯,很遗憾,风清歌对男人和粗鲁的女人没有任何的兴趣。
寂寞的路上有老马相伴,之后还时不时地来几拨观众欣赏着自己的演技,风清歌真的很满足。
如此,这一人一马在这片荒芜辽阔的戈壁地走了足足十天,终于是来到了途中的某处绿洲。
绿洲之地当然是有肥草了,所以拐腿老马很高兴。
老马很高兴,风清歌自然也就没有任何理由不高兴了。
这片绿洲其实很挺大,足足跟风清歌的赤岭村一样大,但却没有房屋,只有十几处很大的帐篷。而当中最大的那座帐篷,其顶上则高高飘着一面威风凛凛的白虎大旗,很显然,这片绿洲应该就是白虎城在边境中的某处驿站了。有官方机构在,敢明目张胆贴身问候别人的人,显然就不会太多了。
所以,风清歌略表遗憾,之后,他便牵着老马走向某座最普通的帐篷,以作休息打尖之举。
作为驿站的周边辅助措施,其他的帐篷基本都兼具饭馆,客栈,铺头,钱庄,邮局等等一条龙的旅途功能。难得途中还有兼职饭馆的地方,风清歌自然不会错了欣赏异乡美食的机会。热酒热饭,浓汤烤肉下肚,顺便再打包十人份的快餐后,风清歌拉着老马就慢悠悠地出来,一边喂马,一边风景。
酒足饭饱,水草宜人,风清歌选择让老马自力更生,自己则随便找了块干净阴凉之地蹲了下去,有意无意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来这片绿洲打尖中转的路人还挺多的,其中不乏一队队的商人。这些商人基本都选择进驻白虎城的那座驿站,显然是钱多到没地方花了。
其间,风清歌还发现,大部分商旅之人进去驿站不久之后,都会喜滋滋又非常肉疼地捧着一堆又大又长又显眼的横幅出来,然后很细心地挂着每辆拉货的骆驼车上,保证能让三里之外都注意的到。
那是什么横幅呢?
风清歌眯眼去,只见上面大都是某某机构或组织非常荣幸能为白虎王运送大寿贺礼的字样。
于是风清歌就笑了,他在笑驿站的精明,也在笑商人的精明。驿站的精明自然不必细说,而商人的精明之处就在于,他们只花了些许肉疼的钱,却换来了前方的通行无阻,试问,挂着为白虎王运送大寿贺礼的官方横幅,这一路上又有哪个不长眼的强人敢去贴身问候他们呢?
至于那些商人是真的在为白虎王运送着贺礼,还是路到中途就转手卖出,这就无人得知了。
偷窥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拐腿老马享受完肥草并洗了一次澡后,就又回到了风清歌的身边。伙伴已回,风清歌只能拍拍屁股就站了起来,然后一人一马,一唱一和就继续上路了。